3)第484章 女人之觉醒10_炮灰逆袭日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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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任文职,哥哥则加入了军队。

  她小时候也过过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小姐生活,后来时代变了,她进了学校。

  她是一个很喜欢学习的人,在学校里学得很认真很刻苦,接触了新思想,参加过一些游行和演讲。

  她自认思想先进,义无反顾地追求自己的爱情。

  父母哥哥一心想要把她嫁给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哥哥,他们两方一拍即合,偏偏完全没有考虑她的意愿,只将她当做一个物件。

  然而她根本不想被决定自己的人生,她想读书,想要自己选择自己的未来,而不是随便嫁给一个父母定下的对象。

  她付出了这么多代价,和眼前的男人在一起,结果他却要抛弃她,这怎么可以。

  她捏着掌心,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应该后悔,她只知道自己很恨,恨的不行,恨不得将林秋风扒皮吃肉。

  林秋风站得笔直笔直的,像是买家在打量鲜肉够不够新鲜。那种审视的目光,是充满嫌弃的。

  是的,她今天穿了一条很丑的裙子,长度到小腿肚,头上带着灰不溜秋的帽子,看起来又土又臃肿。

  但即使她穿得优雅好看得体,他的眼神也不会任何改变,男人变了心,自然有千万种理由来贬低你,吃完饭牙缝里有菜叶他觉得恶心,每天早上醒来脸上一脸油他觉得倒胃口。

  她过得不快乐,凭什么林秋风这个混账东西,能过得快乐。

  趁林秋风不注意,狠狠地一脚踩在他的皮鞋上,尖细的高跟陷入脚背,林秋风的脸瞬间就白了。

  董云乘机挣脱,又狠狠踩了他一脚,然后摸走了他兜里的银元,一系列动作快的令人吃惊。

  她又不傻,从林秋风的接二连三的话中,明显感觉到他想要放弃她的意思,所以这时候也不准备装可怜,而是态度强硬地撂了狠话,“离是不可能离的,你还记得当初对我说过的誓言吗?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,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,死了我们来世也要做一对夫妻。大不了,我们就一起死。”

  林秋风疼得说不出话,腰都直不起来。他捂着剧痛的脚,额头全是冷汗,这一脚可以说是非常恶毒了,董云用尽了全身力气——脚指头肯定青了肿了。

  “你也太不斯文了。”林秋风疼得脸都变形了。

  “这个时候还讲什么斯文不斯文,有意义吗?我告诉你,你要是敢抛弃我,我就在报纸上揭露你的真面目,让大家都看看你林大才子,到底是怎样一个人?”董云恶狠狠地撂话,“我说到做到,我告诉你,我可不是你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女人,你要是把我惹火了,我什么都干得出来的,这些年因为你我有家不能回,我也受够了,大不了鱼死网破,光脚的不怕穿鞋的,我还就不信我治不了你。”

  她最大的依仗从来不是相貌,她真正能操作的是她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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