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两百四十一章遇安然_穿书之大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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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群众演员,大小姐无聊的时候喜欢去玩一下,毕竟看他们拍戏还挺有趣的。

  她第一次当群众演员是在民国的时候,一群人在她的坟墓里吵吵闹闹的,她就醒了。原来那个剧组想拍一个冒险故事,刚好定在了她休息的山洞里,不过也算是坟墓,她原想在那里一睡不醒的,后来还是醒了。

  从暗门里出去的时候刚巧碰到了那些个剧组工作人员,他们当时以为遇到鬼了便吓得四处逃窜。后来大小姐就和他们说自己是失忆的乞丐,偶然走到这里遇见暗门就躲了进去睡了个觉,衣服是里面捡到就穿起来的,刚被他们吵醒才出来看看。

  然后剧组人员就相信了她的鬼话,还把她也写进了剧本。剧组很好心地收留了她干杂活。不太了解这个时代的大小姐就在剧组待了很久,偶尔需要群众演员她也会上场。

  虽然她的神情万年不变,但是经过手动调整,演一些没有多大情绪的角色,再加上当时也不需要太高的演技,有些跑龙套角色也会让她试一下。

  靠群众演员维持生计是不够的,当时她看着好多心怀电影梦的群众演员最后都走了,不过她认识的四五个人坚持下来最后也成功了,但下场都不怎么好。

  ——我后悔了……

  ——我不甘心……

  ——那些人凭什么这样对我!我恨!

  ——回不去了……

  ——我不后悔!我不后悔!

  那是一个很深的圈子,但是现在更复杂了,也更有趣了。

  不过想起当时那几个家伙怂恿自己去当大明星的事她就要沉默一阵,没有什么原因,只是因为他们想近距离看八卦,所以还让自己去提升一下演技,让她表情丰富些,那自然不是一蹴而就的,于是她就换了个美人皮囊,一下子就成功当上了个花瓶演员,一线吃瓜。

  因为当时的导演太负责了,她也就学了些演技。后面演技越来越好,但是并没有需要她用演技应付的人或事,所以特别多的人真以为她是千年不变的面无表情。

  当群演吗?大小姐想了一会,看到海边正相视而笑,一眼万年的演员,她想自己也许可以去看看。

  他现在还是之前温文尔雅的男性皮囊,他简单穿了件白衬衫还有黑长裤,脚踏一双沙滩拖鞋。把裤管挽起,露出白皙的脚腕,再往脚腕上方挽了两圈就出去了。

  “小黎这身真帅,那个男演员根本不及你分毫。”

  “小黎,我也想玩。”

  “我也想我也想!”

  “我想吃大闸蟹!”

  “我想去捡海星!”

  叽叽喳喳的,又吵闹起来了。

  ——去吧。

  大小姐摸了摸手腕处。

  然后耳边就清净了。但是身后他刚出来的别墅里陆陆续续走出俊男靓女,一下子吸引了不少沙滩上游客的目光。

  “小黎!等等我们!”他们跑向大小姐。

  几人冲上来勾住他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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