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)第69章_我有一座英雄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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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车,当天晚上就被发现了。是巡逻岗哨看到蒲田附近的空地上扔着一辆汽车,感到可疑,于是查对车号而发现的。

  在这附近,马上布置了警戒网,但是他没有再回来。搜查总部推断,是他自己已经没有力气开车,采取其他办法逃走了。

  在第二天中午时分,村田在热海的锦浦被捕了。这也是意想不到的好象是命里注定的结果。

  为别的事情到这里来的一个刑事警察,发现了迈着幽灵般的步子走在悬崖边上的村田。

  他是想自杀——这是警察的直感。当然,大白天从这里跳下去自杀的人是不会有的,多半都是白天事先查看一番,等到夜里再来。等村田走到安全的地方,警察才向他打招呼,这种周密的考虑是出自警察职务上特有的警惕性。

  村田和彦一下子脸色变得刷白,拔起腿就跑,想从绝壁上跳下去。

  这时警察往前一蹿,一下子把他推倒在地。警察的动作再慢一秒钟,他自杀的企图就会成为现实,而这次裁判也就不会有了……他马上被带到热海督察署。不到一个小时,就查清了他就是正在追缉的杀人嫌疑犯。警察马上到他住的旅馆,扣留了他的所有东西。

  立刻用电话和东京搜查总部取得联系,当天就把他押送回东京去了。

  但是,村田和彦坚决否认他的罪状。和康子的肉体关系虽然一口承认下来,但对罪行矢口否认。他承认的唯一罪行,就是用自己的车把东条宪司的死尸运到旱桥,从那儿把尸体扔到铁路线上的事实。

  根据他的申诉,杀死宪司的是康子,而他自己与杀人毫无关系;至于康子的死,他更是一无所知。

  但是,警官也好,搜查部的检察官也好,根本不相信他的申诉。他本人承认也好,不承认也好,都不能丝毫影响对他提起公诉……天野检察官宣读的起诉书,是以法律术语压缩得很简炼的,事情的梗概,大体就是这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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