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88章 如果我能给_我和老攻睡棺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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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外面是干冷的边境,严冬时候,穿着棉袄和羊皮都能冻掉脚趾。

  房间里面火盆呼呼的燃烧着,但离开了被窝还是能冻得人缩手缩脚。

  安偕坐在床边,上半身没有穿衣服,露出精壮的身体,上面是各种没有规则胡乱分部的伤疤,有的长有的短,泛着白,横在他年轻的躯体上。

  他小腹到胸口肌肉非常明显结实,后背那里肩胛骨突出,除了一道砍伤的疤痕,还有无数道杂乱的、新弄出来的血痕,不深。

  从角度上看,像被人双手攀住后背时,情难自制时用指甲扣出来的。

  事实上,也就是如此。

  安偕俊朗的脸上沉着,他嘴里咬住一截肉干,也没吃,就那么叼着,背对着床铺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
  至于身上的伤痕对他来说不痛不痒,阿锦和他做的那么几次都是这样,阿锦很疯,像死了一样的疯……

  安偕想温柔点,都会被他闹的起火,每次弄得一床血,他闹不动了,也就老实了。

  说实话,他看不懂阿锦到底要什么。

  在安偕眼里,阿锦早就不是他的仆人,而是他的兄弟,从小跟着他,惹祸了给他抗,打架时冲在最前面,在学堂安偕不老实被夫子骂,阿锦也会站起来。

  先生问他为什么站起来。

  阿锦说:“他是我主子,主辱臣死,您骂我的主子,我不能就这么看着,无论您是谁。”

  从那时候开始,阿锦就被来教安偕的先生夸赞忠义。

  忠义,是那个年代比人性还要贵重的东西。

  安偕的爷爷听说这件事后,就把阿锦的卖身契和他家里父母的卖身契都烧了。

  “从今天开始你不是下人,你是他的左膀右臂知道吗?”

  阿锦磕了头,从那天开始对安偕更好了。

  羡慕的人酸:“安小公子有条好狗。”

  交好的人夸:“安偕这小子倒是这么小就有人追随了,不愧是国公的后代!”

  大家说来说去,重点还是安偕,没有人管一个平民,在贵族眼里,平民都是贱民,比家里养的爱犬还低等,贱民为贵族做什么都是应该的。

  阿锦自己也是这么想的。

  但安偕不这么想,他对阿锦说:“你是我的兄弟,你比我那些贵族高门的朋友还值得相信。”

  他只是在说实话。

  但是阿锦却为他的真心相交,生了别的念头。

  最开始接受阿锦,是因为不忍。

  看着阿锦肿着脸,把他自己那份感情贬低的一文不值,还扯出笑容的时候,安偕心疼的要命。

  那是他的好兄弟啊。

  他不想让阿锦走向末路。

  那个年代,感情是非常重的东西,阿锦说会自尽不是闹着玩的,也没有人敢闹着玩,多少女子男人只因一份痴情就投河上吊,况且安偕懂他,阿锦真的能那么做。

  尤其阿锦说了早就有那份感情的时候,当安偕和他扭打在一起看到阿锦两条手臂的伤痕的时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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