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四百三十九章 税改风波(五)_夺鼎16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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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的悲愤和失望,索性一屁股坐到地上,大声的哭嚎起来,从列祖列宗到至圣先师,哭诉个不停。

  所谓的投献,其实就是普通百姓将田产托在贵族、官员和缙绅名下以减轻赋役。明代有一种怪现象,就是庶民主动地把自己的田产投献给贵族。这种怪现象的出现,根源仍在明代特有的税收徭役制度。

  明代徭役之重,甚至超过税粮。但是,王府和勋贵庄田却享有优免权。一旦成为他们的庄佃,即可在其荫蔽之下,免充国家差役。走头无路的农民,甚至中小地主,为了躲避“差役苦累”,便往往“将自己田产投进王府,以希影射”或者“将子弟投献”,充当奴仆。也有因田地争讼或买卖不平而投献者,“有等军民为因两家田土争竞不明,或先买与人,价银低少,俱各朦胧献与王府。其投献之人,畏惧照例充军,却仍典立典卖文契,以为掩饰”。有的权贵为了吸引农民投献土地,有时还以低于国家税粮额征收籽粒。云南黔国公沐府就曾这样做过,以致“投献者接踵”。

  而贵族以外的官绅同样是特权等级。在等级的阶梯上,他们虽然低于贵族,但却高居于庶民之上。在政治身份上,他们是“官”、是“绅”,因此在户籍上称为“官籍”、“官户”、“官甲”,与无身份的庶民截然不同。明代律令严格规定,“富贵贫贱”之间绝不能“越礼犯分”;庶民不准擅自以官相称,“称者,受者各以罪罪之”。官绅们凭着尊贵的身份,煊赫的势力,“视细民为弱肉”,“受奸人之投献”。在那个时代,“士一登乡举,辄皆受投献为富人。”

  在经济地位上,他们也享有优免权。与贵族优免不同的是,他们是论品定额优免。明代官绅优免制度日趋完备。洪武年间规定,现任官员之家“悉免其徭役”;致仕官员“复其家,终身无所与”;生员除本身免役外,户内优免二丁。中叶以后,发展为“论品免粮”或“论品免田”。以万历三十八年《优免则例》为例,现任京官甲科一品免田一万亩。以下递减,至八品免田二千七百亩,外官减半,致仕乡官免本品十分之六,未仕乡绅优免田最高达三千三百五十亩。生员、监生八十亩。

  所以。这些生员,也就是秀才们,就算是一辈子考不上举人。也可以在家乡靠着这个政策性的优惠过得优哉游哉的。但是,如今这个他们赖以生存的基础没有了,可以用来垄断文化教育,控制舆论的基础也快要没有了,一旦普及了强制义务教育。随便找一个人都是识文断字的,能写会算,他们所谓的读书人的优越性,上哪里去找?

  顾不得看他们涕泪横流的在地上撒泼打滚的折腾,人们拥挤在桌案前,或者是围着自己熟悉的那十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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