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381 怎么办呢,要不要改改数据?(求订阅)_我有科研辅助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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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种情况下,选择改改数据,发SCI毕业的可能性还是很高的。

  王少先继续讲述:

  “还有一些行为是介于学术诚信和学术不端之间的,这些处于灰色地带的就是学术不当行为,例如滥用同行评审特权、有损研究对象利益并对其隐瞒、有悖伦理道德的实验、故意忽略研究的负面结果等等。”

  “我们魔都综合大学在学术规范(试行)中,就明确规范了不当科研行为的表现。”

  “例如:不当使用科研信息,未经授权,将在审阅稿件、项目申请书等文件时获取的信息、他人未公开作品或研究计划等发表、透露给第三方或为己所用;”

  “不如实披露自己所发表的学术科研成果已知的瑕疵、缺陷或副作用;”

  “夸大有关学术成果的意义和作用;不当使用数据。”

  “此外,还包括不当署名和非故意而导致的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等。”

  许秋在下面感慨万千:“这学术不当的打击面可有点太广了……”

  如果细究下来,保守估计至少有三成以上,甚至五成以上的科研人员都有过学术不当的行为。

  “不当使用科研信息……”这个相对来说不是普遍现象,但还有不少先例的,这也是为什么各大课题组会防本科生、联合培养生,不让他们参加组会的原因。

  “不如实披露……”这基本上是业界默认的潜规则,自己的工作在发表出去以后,肯定是要吹一吹的,突出优点淡化缺点,这是常规操作。

  就比如,有机光伏领域的器件稳定性差,尤其是富勒烯领域的体系,测试出来的效率基本上都是一次性的,长时间多次扫描,或者隔几天再测试的话效率就会在最高值的基础上损失10-30%,头一天是10%,过几天就是8%的效率,非常的正常。

  除此之外,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缺点,包括效率低、稳定性差、不能涂厚膜、旋涂溶剂不环保、不能制备大尺寸器件等等,但多数研究者都不会在文章中把这些缺点全部说出来,哪怕是在引言部分,可能也只会对这些缺点进行针对性的提及。

  这显然就属于“不如实披露”嘛。

  “夸大有关学术成果的意义和作用”同“不如实披露……”类似,也算是业界默认的潜规则。

  大多数科研方向都是短时间没什么应用价值的,但你翻翻文献,看看别人的展望部分,就会让你感觉这个领域,马上就要起飞了的样子。

  还拿有机光伏为例,很多文献都会在引言部分提一句“有机光伏的一大优点是便宜巴拉巴拉……”。

  但其实呢,除了早期的P3HT、富勒烯C-60这样的给体、受体材料以外,现在发展下来,给体、受体材料的分子结构都越来越复杂。

  比如PCE10,PCE11,分子上面都有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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