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27章 分开_我的八次奇妙人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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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接下来,李如洗要准备安排搬家的事了。

  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把这个院子交给买主,他们快要搬家了。

  对于李如洗而言,搬家,也是和陈琢理的分开。

  这对她而言,是一件大事。

  可以说盼望已久。

  但未尝没有些微的怅然。

  七年的婚姻,共同的孩子……从此真正成为陌路。

  不,也不是陌路,还有丝丝缕缕理不清的事,只要孩子还在……

  但是,要彼此分开,各自生活了。

  当然,这微微的怅然也好,终于摆脱了陈琢理的轻松感也好,都不是最重要的。

  最重要的是如何安排日后的生活。

  很显然,靠她自己一个人带孩子,是有问题的。

  平时还好,但是她做化疗住院时,那是完全指望不上了。

  当然,她也可以平时自己照顾,住院时把孩子交给陈琢理。

  但陈琢理不肯这样。

  他也在考虑搬家后的生活。

  “如洗,我觉得,咱们又不是真的过不下去离婚的,我还是和你一起住过去那套小学区房吧?……反正……你暂时还不会让你爸妈过来吧?你那里也住得下……”陈琢理在李如洗让他打包他自己的物品时,犹豫着对她说。

  越说,他越认为应该如此。

  “……你现在身体这个样子,我怎么放心得下你自己一个人拖着病躯还要带着孩子?……无论如何,万万不可!”

  从他口中吐出来的话抑扬顿挫,铿锵有力,仿佛正义凛然。此时此刻,陈琢理显然觉得自己堪为世间男子中有情有义的代表,丈夫的楷模。

  李如洗暗中叹了口气。

  这就是她烦恼的地方。

  为稳妥方便计,当然是让妈妈来照顾她更合适,而且妈妈来了,就可以以“住不下”为名,堂而皇之又不伤情面地拒绝陈琢理。

  能和陈琢理不伤情面,对她最为有利。

  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她死后噗噗的监护权的问题。

  虽然陈琢理在她要求下同意了在她过世后把噗噗交给她父母照顾,甚至还被她以“应对陈母”为理由,做了个公证,表示自愿将孩子的监护权交给李父李母。

  可他们两人都是学法律的,都知道这个公证是没有任何法律效用的,不过糊弄糊弄不懂的人罢了。

  所以,如果她死了,其实噗噗未来的命运还是掌握在陈琢理手中的,至少十八岁之前是如此。

  陈琢理看似是个好爸爸,但实际上在紧要关头也是只顾自己的主。

  而且他必然会再娶的。

  有了后妈,就有后爸……

  她的噗噗是她的珍宝,岂能放心让陈琢理和别的女人来糟蹋?

  而可悲的是,能否保证噗噗在她父母照顾下好好长大,就是不能得罪了陈琢理。

  得要依靠他的良知、愧疚和同情。

  所以,她不能将他得罪得厉害了。

  但她又不想把妈妈叫来。

  她现在的状态还好,暂时还不到生死关头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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