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一千五百一十一章 阜成门之血_国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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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北京,阜成门。

  午时,几乎是刚吃过随身携带的午餐肉罐头,秦军士兵将玻璃瓶往地上一扔,就投入了战斗。

  激烈的城市攻防战再次打响。

  在真实的历史上,终此一生,高杰都没有来过京城。他自从叛出闯军之后,就铁了心跟李自成作对。在西北战场上,他所统帅的秦军是最能打的一支明军,也立下了赫赫战功。每战,高杰都必冲锋在前。

  到崇祯年后期,高杰部已经成长成为秦军的支柱。内心中,他未必没有待重头收拾旧山河,朝天阕的心思。身为大明朝的臣子,如果因功封侯,并得到皇帝的召见,那可是每一个人梦寐以求的。

  只可惜,明朝文贵武轻,高杰无论立下什么样的功劳,手头的部队规模再大,始终上不了朝堂的那个台盘。甚至在秦军之中,也颇有孙传庭的忽略。

  孙传庭殉国之后,天下糜烂,高杰也变成一个彻底的军阀,什么样的坏事都敢干,至于明朝谁在乎。

  此刻,他踏上北京城墙上的雉堞,心中却没由来的一阵激荡:北京,我翻山鹞子终于来了!

  经过大约半个时辰的激烈战斗,城墙上的建奴已经疲倦了。看准敌人动摇的这个机会,高杰提着铁杖,三步并着两步,飕飕飕地就这么顺着云梯冲了上去,三丈高的城墙,只瞬间就冲了上去。从头到尾,他的手都没在云梯上抓过一下。从下面看上去,简直就是凭虚御风。

  高杰翻山鹞子这个外号可不是白给的,军中传言,兴平侯能够飞檐走壁,一层高的楼房,脚一蹬就上去了。当然,传言不过是传言,所谓的轻工梯云纵,不过是后世武侠中的杜撰。但不得不承认,高杰如今的武艺已入化境,身体的柔韧度和平衡度绝佳。

  一杖砸到一个建奴老兵的头盔上,直接将这个敌人的脑袋轰扁,他的双脚已经踏到满是人血的城墙上。

  这是鏖战大半天之后,明军第一个冲上城墙之人。高杰大声虎吼,声如霹雳。

  城墙上的建奴大约也知道自己已经到了最后时刻,济尔哈朗手头几乎所有可用之兵都尽数调了上来,将周遭挤得满满当当。

  到处都是闪烁的刀光以及林立的长矛,高杰却不畏惧,索性朝人最多最挤的地方扑去。单手执着铁杖卷起一道黑光,直接扫倒了两个建奴。

  好个高英吾,铁杖还来来得及收回,左手就抽出挂在腰上的倭刀,顺手切在另外一个敌人的脸上。在刀刃割入敌人面门的时候,顺势朝旁边一拉,直接将敌人的面皮揭开,血忽忽看起来如同一颗冰糖葫芦。

  他本是战场老手,自知道倭刀刃薄,不能破甲,也不能使出太多力量。但用来切割**,却是极好的,一旦入体,顺势一拉,就是一道无法弥合的伤口。而中刀的敌人也会在短时间内因为大量失血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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