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七十四章 风度翩翩_天佛问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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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拳不离手,这神识也要经常锻炼,以后用的时候也就更加的得心应手。

  “我在遥望,月亮之上”不知为何,楚枫突然想起了上辈子频繁听到的这首神曲,扯开喉咙大声唱了起来,丝毫不理会自己乃是五音不全的家伙。拿他的话说就是,“反正在大草原上又没人听到,想唱就唱要唱得响亮!!”

  “马蹄声起,马蹄声落,哦耶,哦耶?”

  就在楚枫“哦耶”的时候,他的脸色一变,在他视线的尽头,一个人影飞快地向他这个方向奔跑而来,而在他的身后却紧跟着一群魔狼。

  远远看去,只见那是一个强壮的少年,但是身上却穿着一声标准的魔法袍,不时向身后的魔狼放一个魔法,将近身的魔狼逼退(枭王)。虽然此刻他看起来比较狼狈,但是却依旧没有乱了阵脚,沉着冷静地应对着身后的魔狼。

  “这个壮得像头牛的家伙竟然还是一个魔法师,他不去当剑士简直是浪费那一身肌肉啊!”楚枫看着自己小胳膊小腿的,甚至羡慕地说道。

  突然,一头比其他魔狼要大一号的青头魔狼从一侧扑向了那个强壮的少年,这个时候,即便是一名真正的剑士都不一定能够躲过那头魔狼的猛扑,但是这个怪异的魔法师却是一个巧妙的转身,险险地躲过了青头魔狼的扑抓。

  “好!”楚枫都为他叫了一声好,这个少年的表现实在是太出彩了,毕竟他只是一个魔法师,能做到这一点不知要吃多少苦头。

  本来,楚枫很看不起魔法师的孱弱的身体,但是这个小魔法师竟然能将身体修炼到这个程度,仅凭这一份毅力就值得楚枫另眼相待。

  楚枫本身也是一个有毅力,能坚持的人,不然他也不会一个人在魔兽森林中呆上五年之久,花费两年时间整理出“焚天剑典”,更不会做一个十八辈子的处男,虽然他也很不想。

  所以,楚枫非常欣赏这种有毅力有恒心的人,就因为这一点,楚枫就想帮他一把。

  很快,那名少年便进入了楚枫神识范围之内,楚枫一看清楚那个人的面貌时,他脸上的表情顿时凝固了。因为他已经认出了这个少年,正是三年前被他一板砖排到在地的天才少年,小魔女熙莉的亲哥哥诺风。

  三年不见,诺风完全变了,以前他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公子,天生俊秀,加上一身不俗的魔法修为和良好的家境,是许多女生心中完美的白马王子形象。

  可是现在的诺风全身充满了彪悍的气息,一身充满了力量感的肌肉让剑士都要为之汗颜,魔法修为虽然有了极大的提高,但是且更加内敛,那一份绅士般的优雅已经完全被彪悍所取代(我的美女房东)。

  如果说三年前得诺风是一个绅士的话,那么现在的诺风就是一个彪悍的战士,前后的反差竟然这么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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