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54章 以初恋之名…_以过客之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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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你挂的那把锁了。

  嗯?纪司北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。

  事不过三。

  什么意思?

  纪司北,我们再也不会分手。

  说到做到?

  说到做到。

  没过多久,征得双方长辈同意之后,程安之和纪司北成功领证。

  摸到结婚证的那一刻,纪司北有种不切实际的虚幻感。

  在想什么?程安之问他。

  他其实什么也没想,但被她问的这一刻,忽然想起他当年出国前送出去的那枚戒指。

  早在那个时刻,他就说过要娶她这种话。

  从前你一直觉得我不够喜欢你,可明明我早就想跟你结婚的。纪司北拧眉,我送你的第一个戒指呢?

  程安之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后,取出项链上悬着的这枚戒指,它和另一枚戒指挂在一起。

  另外一枚戒指,送于前年春天,纪司北真正产生跟她结婚这个念头的那一天。可之后却又是分离。

  看到没?我会收集你送的每一枚戒指。

  纪司北没想到她一直戴在脖子上,努努嘴:以后不送了。

  哈?

  每次送你戒指,下场都不怎么好。

  也是。程安之后知后觉。

  程安之。他叫了声她的名字。

  你说。

  纪司北牵住她的手,我们回t大看看吧。-

  他们赶上晚樱时节,春日校园正浪漫。

  又回到熟悉的操场,纪司北想起两年前的春夜,说后悔的程安之依然赤诚地表达她的爱意,问他愿不愿意再牵一次她的手。

  可那天他却说,不愿意。

  我这个人总是很难搞对不对?纪司北轻声嗤笑。

  程安之点头,随后又摇头,可是再难搞我也搞定了。

  以后别惯着我。他交代。

  那往死里虐可以吗?她问。

  可以,只要你开心就好。

  程安之哈哈大笑一番后,神情严肃起来,喂,我干嘛要嫁给一个受虐狂,再说,我又不是个傻子。

  ……

  傻子才喜欢不喜欢自己的人。

  你说过的,十九岁的纪司北,喜欢十七岁的程安之。

  你从来不撒谎。

  纪司北,你好像还欠我一个评价。你说过我考上t大就会告诉我的。

  现在还想听?潜台词,还重要吗?

  想听啊。这对我来说很重要。

  纪司北攥紧程安之的手往前走。

  程安之,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姑娘。欠你的这一句表白,终究还是迟到了。

  可爱,在我这里,是值得爱的意思。

  程安之,我早就爱上你。

  他们依偎在一起的身影,永恒地刻在这一年的春日。

  他们轻快地往前走,姿态像极了当年在学校谈恋爱时的亲密模样。

  他们相识的第十一个年头,在经历过漫长分离之后,又重新牵回彼此的手。

  他们找到初心,把十一年的爱与别离,写成一生一世和一心一意。

  程安之忽然好喜欢十一这个数字-

  end-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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